「以戒為制度,以愛為管理」
2019.
9.9 Mon.
「以戒為制度,以愛為管理」
「以戒為制度,以愛為管理」是證嚴法師一句名言,乍看之下似乎意味著制度管理不重要,而只是以戒、以愛為主體即可。
相對於此,我的解讀是制度管理非常重要,只不過制度管理的背後必須合乎戒律的精神與大愛的情操,意指任何制度規範、營運管理都要帶有人味與人性。
戒律象徵一種道德規範,以戒為制度重於自律,做好份內應做之事;以愛為管理強調善待他人,在所行的一切事上存有溫情,重於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。
一般說「情理法」三分,「以戒為制度,以愛為管理」或是要人在「理」與「法」中含攝著「情」的考慮,而且還能衡量到「德」的涵養。
或可說在證嚴上人內心裡,龐大慈濟志業系統的啟動,乃重於戒律之德與大愛之情的融入,以此而有別於一般企業管理的經營模式,顯示她心目中的「慈濟宗門」既是一個慈善組織同時也是一修行團體。
也因為強調戒的自律與愛的利他,一切的投入都是自動自發,所有的付出也都甘之如飴,如此才能有效動員與無私奉獻,烙印下人世間的美善足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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