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

哲學進路的佛學研究

 2020. 9.11  Fri.

哲學進路的佛學研究

「文獻學」和「哲學」雙軌並進的佛學研究方法,大致已是現今佛學研究的多數共識,當中「文獻學」和「哲學」方法所對應到的,可說是佛法所說的「教證」和「理證」。

 

「教證」強調歷史文獻、典籍依據,「理證」著眼哲學論理、思想辯證。每個人學問路數不同,有些是史學性格,有些是哲學性格,也因此或有重於「教證」,或有重於「理證」。

 

現今佛學研究似有重「教證」而有輕「理證」之失衡傾向。然而佛法面對「當代性」(contemporaneity)問題,尤其是倫理學相關爭議,「理證」似乎是更重要的。而「理證」初步可分論證和詮釋兩個面向,除分析典籍思想論述的合理性外,還包括研究者本身詮釋的新意和創意。

 

如傳統佛教義理沒有直接對應到正義、道德、人權、民主乃至於寬恕等概念語彙,包括現今的生物科技、人工智能、氣候變遷、新冠病毒等,所引發的哲學暨倫理學問題討論,在當代哲學及各個學科中皆被重視,佛學又能提出什麼樣的哲學啟發和洞見呢? 


佛教觀點的回應,除析探古籍中可能關聯到的思想見解,亦不免要展開義理上的詮釋建構,在不違背基本教理(如「三法印」)的前提下賦予創造性的新詮。

 

又例如漢傳地區以外「比丘尼」制度的恢復,缺乏典籍依據(失傳)不代表沒有義理基礎,畢竟佛世時期即有出家女眾;如從佛法的「平等」精神,即足以證成比丘尼之合於佛制及佛制精神。吾人面對「八敬法」態度亦然,可依佛法的思想內涵和核心要義去辨別和判斷。

 

可知一些爭議性課題,「教證」雖然不足,但「理證」卻充份支持;「理證」之重要,顯示佛法之倫理制度及戒律規範乃重於內在精神,而未必是表面的規約形式,徒然流於僵化、教條化(當然「重法輕律」的同時也要兼顧「法與律合一」)。

 

佛法面對生活世界、因應當前處境,總是有新的轉化和調適,而佛學研究面對當代與未來,「教證」固然重要,「理證」亦不可或缺,這也顯示哲學研究之重要,以助於回應時代性的新興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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