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17日 星期日

做什麼 vs. 怎麼做

2021. 1.15   Fri.

做什麼 vs. 怎麼做

佛教的「業說」所關心的未必在於「做什麼」,而卻是「怎麼做」的問題。「做什麼」包含的意義相當廣泛,從近的、小的當下所作所為,到遠的、大的所從事之工作職務(或身份),不管是遠近或大小之「做什麼」,皆未必是佛法的主要關注。

 

佛教的「行動理論」(action theory)即是佛法的「業說」,每一個舉手投足、每一個言說書寫、每一個起心動念,都是「業」的展現,時時刻刻、無時無刻在「身口意」中顯現。

 

「業」的造作,不是以職業類別來決定,而是取決於心念和行為。一如《阿含經》表示,從人的行為來決定一個人卑賤尊貴,而無關乎出身背景、是否為婆羅門出生等,即便出身低劣,仍可透過精勤修行而受人尊敬[1]

 

可知佛法的業說極其公平,人的心靈品質不是由性別、種族、國籍、年齡、職業等來決定,佛法的智慧解脫是向全人類所開放、所汲取。

 

正因佛教關注的是「怎麼做」,所以佛教的業報理論是合理的。不管「做什麼」,只要所做所為皆帶著正向意念,即是善業、清淨業的累積,必帶來今生與來世的福佑。


[1] 如《雜阿含經》云:「不以所生故,名為婆羅門,業為領群特,業為婆羅門。(CBETA, T02, no. 99, p. 29, a27-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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