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 1.22 Fri.
擺盪於精確與豐富之間
佛法義理之考證重其精確、求其真實,但佛法義理之詮釋則取其創新、重其豐富,佛法義理之詮釋與佛法義理之考證,兩個路徑明顯不同。
佛學研究當採文獻學和哲學的雙軌進路,對此我曾表示「兩全其美」恐有困難,當「不可兼得」時另提出主、輔的看法,即一者為主、另一為輔。如對我而言,即是以哲學為主的研究,而儘可能輔之以文獻學的證明。
哲學之「創造詮釋」,乃至於「創造性模糊」,有時更易於啟迪人心、發人省思,大乘佛法之為「大」未必在於精確意義的強調,一味求其真實,反限縮法義理解的多元化與開創性。
然以哲學為主,也有以哲學為主的原則或規範。在我看來佛教思想或佛教典籍的哲學解釋有兩大原則:一是在立論上必須與佛陀的根本教義保持一致(意即不違反佛教的核心見解);二是在合於佛法根本的前提上試著展現解讀上的創新。
哲學詮釋重於創新,但創新如何不失真,那就是要緊抓住佛教的根本法義,講得好之餘還要講得對,創意、新意之餘亦要合於原意、本意。
創意表現了「後出轉精」,(大乘)佛法的開演就是不斷創新的歷程,因廣行方便、普度眾生而展現創意。只是「後出轉精」的同時又必須「忠於原味」,否則易於偏離軌道,甚而誤入歧途。
哲學的詮釋亦然,哲學的詮釋固然重於「理證」,但「理證」卻不能違反「教證」。儘管「教證」有多種依據,然因於佛法傳統本身之莫衷一是,回到佛教思想的起點或原點,應是基本共識,以根本的教理教義為確當文證的基礎下,恣意展現出哲學詮釋的新意。
總之,佛學研究既要重精確、也要重豐富,既強調真實、也當不忘創新,兼顧精確義與豐富義的兩面,在「講得對」與「講得好」之間取得平衡;展望未來的佛學研究當是以此為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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