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. 4.21 Thurs.
引以為戒
這兩天看到「浩鼎案」甚囂塵上,中研院院長從倍受尊崇的學術領袖,頓時成了千夫所指的犯罪嫌疑人。
檢調機關漏夜偵查,把翁院長從背信罪轉為貪污罪之被告。看他滿臉倦容,身心疲憊的模樣,我看了頗感心疼不忍,未來漫漫訴訟之路,他所面臨的挑戰還只是開始。
生技研究暨產業是極具發展前景的,也正因為名利之所在,故也是紛擾之所在。面對龐大資金的進出,稍有不慎就陷自己或別人於不義。
我願相信翁院長的為人,就像他的朋友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所說,他不是貪財之人,如果他真的愛錢,他可以拿得太多了,但他都放棄。所以棄大錢、貪小錢實在沒這個必要,只不過在一些小細節中,我相信是「姑且為之」的心態鑄成大錯。
蘇軾<赤壁賦>中說:「苟非吾之所有,雖一毫而莫取」,人生有許多誘惑,一旦「以惡小而為之」,該堅守的原則沒有守住,錯誤就不可避免;一如翁院長自己所說,此事只因他的思慮不夠周全。
不只不取任何一毫不屬於自己所有,相對的任何自己所有,雖取而願施,也就是不只拿自己所應拿的,這些應拿的也要樂於給予、樂於與人分享。
但必須記住,這社會是很現實的,一旦你犯錯,不管過去你對這個社會、人類有多大貢獻,還是得承擔起犯錯的代價。即便你過去樂善好施,所捐的錢遠多於貪污所得,但這「不法所得」終還是把你重重摔下,乃至讓你萬劫不復。
人生處處是陷阱,往往爬得愈高就會摔得愈重、愈痛,而如果一個知識人都難過名、利、權、色等關卡,一般人更不用說。希望浩鼎案可以給所有作學問的人一些啟示,包括我自己在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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