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

做自己喜歡的事

2016. 4. 2   Sat.
做自己喜歡的事
讀書、教書和寫論文是我的工作,如果不要和人競逐比較,倒是能自得其樂;但如果想要和人評比,在意利害得失,就會做得相當不開心。

讀書對有些人而言很痛苦,寫論文亦然。我曾遇過一些研究生,論文不知從何著力,一心想趕快寫好,但愈急心愈慌,愈無從下筆。甚至也有學校同仁對我說她不喜歡寫論文,說要是升等正教授,就再也不想寫論文,只想好好教書。

我也曾在倍感壓力下寫過論文,逼迫自己在極有限的時間內完成,負擔雖很沈重,但倒還不會感到痛苦,因為我本來就喜歡想問題,喜歡把作見所思落筆為文。

讀書、寫論文可以辛苦,但不應該痛苦,特別是作為一名學者;若讀書、寫論文很痛苦,似乎說明自己不適合這個工作。

我頗慶幸自己現在的工作,能時時在知識學問上獲得滿足,並和同學們進行知性上的交流。當然這是不夠的,如何「轉識成智」,把知識化成智慧,也達到智慧靈性的啟悟,可能是下半輩子更該關心的。

人生苦短,每個人要去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、擅長的事;如果兩者不能兼得,相對於擅長而不喜歡,倒不如選擇喜歡而不擅長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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