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

養不教父之過

2017. 10.07  Sat.
養不教父之過
小女在外頭通常都很乖巧,對陌生或不熟識的人保持「警戒」狀態,眼神專注觀察許久,知道來者良善後才會敞開心懷和對方自在互動。

相對於此,小女在家裡顯得很隨意任性,對我們時而隨便,乃至於放肆、沒禮貌;雖不至於無法無天,但有時讓人不甚舒服。這固然顯示親子間的親近親密,而不需要太多禮節禮數,但倘若因此恃寵而驕卻是相當不好的。

孩子對父母亂發脾氣或任何「無禮(理)」舉措,這應是親子互動間的一種「警訊」,爸媽本身也要檢討──是什麼原因讓小孩騎到自己頭上去呢?

就像任何人際關係一樣,親子關係也是人際關係的一環,應對進退的取捨拿捏,仍需要一些自我反思和檢視。猶如絕大多數父母一樣,因為疼愛而過於溺愛,讓小孩以為他/她可以對父母予取予求,乃至為所欲為,這應是教養上出了問題。

換言之,父母對小孩之愛的表現,若得不到他的感恩和尊重,反而視為理所當然,這樣的愛可能就存在問題。因此疼愛小孩的同時,父母如何保有尊嚴、贏得尊敬,乃是父母要學習的功課。

西方諺語:「省下了棍子寵壞了孩子」(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.),看來實有其理。這固然不是走「不打不成器」、「棒下出孝子」的老路,而是該嚴肅、該扳起面孔告誡時亦當不假辭色,讓他/她知道「目有尊長」;如此適時適度起扮演「嚴父」角色,對我而言應是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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