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. 10.19 Thurs.
佛陀成佛之後才有佛法嗎?
「共相之爭」是中世紀哲學的重要問題,諸多哲學家暨神學家爭論概念(即共相universal)究竟是先於事物(即殊相particular)?還是後於事物?[1]例如「計算機」的概念,究竟是這一百年計算機之實體出現後,才有「計算機」的概念,還是這概念本身早已存在於世界的某處(例如「觀念界」(ideal world))?
同樣的思索放到佛教脈絡,佛陀成佛之前佛法已然存在?還是佛法的存在是佛陀成佛之後才有?或者說,佛法是因為佛說才有?還是其本身就有,佛陀才說之?
對此問題佛典兩種立場似乎都有。如果依據「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法界」,以及「諸佛依止於法」、「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故」[2]等說,則一切佛法「法爾如是」,早已存在而毋須待佛出世。但如果以「世尊是法根本,是法之導,法所依憑」[3]、「一切諸法皆從佛出」[4]、「佛法名佛所說」[5]等來看,則佛法應是佛出世才存在。
這彷彿是落入雞生蛋、蛋生雞的問題。然而這或許是「從宗(證)出教」、「藉教悟宗」之別,亦即「法」是先然存在的,本來如此、也一直如此,唯有透過佛才圓滿體現了「法」,佛成為「法」修學成就的具體示例,並以此證量境界宣教開演(「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」),使眾生亦能「開示悟入」。
這彷彿是落入雞生蛋、蛋生雞的問題。然而這或許是「從宗(證)出教」、「藉教悟宗」之別,亦即「法」是先然存在的,本來如此、也一直如此,唯有透過佛才圓滿體現了「法」,佛成為「法」修學成就的具體示例,並以此證量境界宣教開演(「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」),使眾生亦能「開示悟入」。
可知佛是真理的發現者(discoverer)、開拓者(pioneer),而非發明者(inventor)、創造者(creator),乃經由佛陀來親身示現了「法」的真理、覺悟「法」的道理。一如印順法師所說:「「諸佛常法」:「法」是本來如此的;佛是創覺世間實相者的尊稱,誰能創覺此常遍的軌律,誰就是佛。」[6]
總之,從超越觀點看佛法,佛法已然存在;但如沒有佛的覺悟與宣說,亦無從得知「法」的存在;不能知其存在而使眾生受益,佛法即使存在亦不具有實質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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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當然還有另一種「調和性」觀點,認為共相存在於事物(或者不即不離於事物)之中。
[2] 《小品般若波羅蜜經》卷5〈相無相品
13〉:「須菩提!諸佛依止於法,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於法。法者,則是般若波羅蜜,諸佛供養恭敬尊重讚歎般若波羅蜜。何以故?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故。」(CBETA,
T08, no. 227, p. 558, c13-17)
[3] 《別譯雜阿含經》(CBETA, T02, no. 100, p. 415, c26-29)
[4] 《諸法無行經》卷2:「「世尊!諸菩薩有所念、有所說、有所思惟,皆是佛之神力。所以者何?一切諸法皆從佛出。」」(CBETA,
T15, no. 650, p. 761, a27-29)
[5] 《成實論》卷1〈三善品 6〉:「是法根本皆從佛出。是諸聲聞及天神等皆傳佛語。如比尼中說。佛法名佛所說。弟子所說。變化所說。諸天所說。取要言之。一切世間所有善語。皆是佛說。」(CBETA, T32, no. 1646, p. 243, c2-5)
[6] 《佛法概論》(Y 8p1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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