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 11.25 Wed.
義理詮釋保持開放
對於古籍的思想性研究,至少有四個層次的問題:第一是古籍本身說些什麼?第二後代註釋家或論師如何詮解?第三現代學者如何分析解讀?第四自己又如何作解?如以阿含佛典為例,第一是文本自身的思想內容,第二後代各論書之引用與詮解(如引阿笈摩(Āgama)說),第三現代學界的解讀判攝,第四是研究者本身(在前三者基礎上)的個別理解。就哲學式研究而言,重點固然包含前三者,但亦重於自身之解讀;亦即,古籍原意是什麼,與古人(或他人)把其理解成什麼,以及我們各自的理解又是什麼,可能是不同層次的問題,而在哲學的研究取徑中,最後一個問題也是值得關心的。[1]
古籍經現代語言之「轉譯」或重新理解,詮釋的開放性當不可避免。而既是嘗試展開對話,就當以雙方都能接受、聽得懂的語言作表述,[2]而這是對話溝通過程中不得不的選擇,如此就有「容異」的可能,這樣的「容異」未必有正誤之別;換言之,詮解不同未必能以正確、錯誤下斷言,而這也是哲學詮釋不同於文獻、歷史考證之處,沒有「唯一」觀點,僅可說是「一種」觀點,即便這樣的理解會有優劣之分。[3]
總之,本書試著對佛教心意識理論作現代性探索,除了以古籍之本意或原意為重,卻也強調新意與創意。所以在著眼於佛教根本法義的大前提下,本書在義理詮釋上保持一定的寬度,可謂是「大處著眼,小處多元」的寫作方針,[4]以因應心意識研究在「跨文化」對話上之挑戰。
*摘自拙作《心識與解脫:對比視域下的佛教心意識理論》之「導論」
[1] 此觀點曾在拙作《道與空性:老子與龍樹的哲學對話》提及,頁43-44。
[2] 此如唐元稹說「憐渠直道當時語,不著心源傍古人」,直接運用當時的新鮮話語、通俗易懂的語言寫作,而不去刻意模仿古人的辭藻,不讓自己的思維僅局限在古人的詩文中。
[3] 至於詮解之準據,或可依哲學上的「慈善原則」(the principle of charity)。此原則為一方法上的預設,扼要的說,在一個觀點存在多元詮解的可能時,我們取其最強而有力、最能說服人的理解向度。
[4] 在掌握核心要義的前提下作出詮釋,當有雖不中亦不遠之效應。舉例而言,《中論》所謂「諸說中第一」,對照梵文原意是「所有說法者中最好的」,但如果有人解釋為「所有學說裡中道/中觀是最好的」,將「中」解釋為「中道」,雖然對照梵文是有問題的,但若著眼於整體思想大義則難以苛責,中觀學核心思想之一確是中道,如此小地方解讀的出入依舊是瑕不掩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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