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 11.30 Mon.
正義與慈悲的平衡
十四世達賴喇嘛強調「世俗倫理」(secular ethics),認為建立在共同人性(common humanity)的基礎上才有佛法的修行;一如印順導師所認為的,先有「一般道德」才有所謂的「佛化道德」[1] ,契合於「不依俗諦,不得真諦」的道理。
達賴喇嘛認為內在價值(inner values)是每個人都必須的,但卻未必一定透過宗教。他表示靈性(spirituality)有兩個向度,一者是基本的靈性幸福(basic spiritual well-being),涉及到內心情緒的韌性與平衡,此無關乎宗教而是與生俱來人性之自然傾向,第二是宗教為基礎的靈性(religious-based
spirituality),此關乎我們的文化教養以及特定的信念及習慣。
達賴作了一個頗有創意的比喻,認為這兩者猶如水和茶。有些倫理及內在價值無關乎宗教信仰,就像水一樣,乃是生活所必須,維繫著我們的健康和生存;而奠立在宗教的倫理和內在價值好比是茶,雖然大部份成份是水,但也包含了茶葉及其它可能調味料(如塩或糖),使之變得更有營養、更有益,讓我們每天都想喝。只不過茶最主要的成份依舊是水,我們可以不喝茶但卻不可以沒有水,同樣的我們可以沒有宗教,但卻不能沒有同情心。所以達賴喇嘛視基本人類靈性(basic human spirituality)比宗教更為根本。[2].
如果沒有「一般道德」就沒有「佛化道德」,則我們似乎可以說沒有正義也很難有真正的慈悲。
正義與慈悲的平衡,在於「世俗諦」要追求正義,在「勝義諦」卻要超越正義,兩者在輾轉辨證中取得平衡。進言之,佛教的正義觀是在「空正見」前提下確立的,「空正見」不離「二諦」的認識,如《中論•觀四諦品》說:「若人不能知,分別於二諦,則於深佛法,不知真實義。若不依俗諦,不得第一義;不得第一義,則不得涅槃。」可知欠缺「二諦」義理的掌握,也不成其為空觀的智慧、佛法的智慧。
對邪惡容忍即是對良善殘忍,對邪惡仁慈即是對良善淩遲,是以「公民佛學」之開拓,其一即在於正義的重視、以及正義與慈悲的兼顧,愈能掌握正義原則,將愈接近於慈悲,以正義為手段而達成慈悲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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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部份取自 印順與達賴佛學觀點之初步對比
[1] 可見印順法師「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」一文。
[2]以上可見The
Dalai Lama, Beyond Religion: Ethics for a Whole World, Boston:
Mariner Books, 2012, pp.16-1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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