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. 5.29 Tues.
慈悲無礙乎正義
在寬恕他人和實現正義之間,似乎出現一道鴻溝。寬恕(forgiveness)意指原諒一個人的錯誤行為,然而太仁慈、太良善,似乎容易被欺騙或利用。
然而,佛法中的寬恕,並不盲目地接受他人錯誤;我們可以同情犯錯者,但對於不法行為仍舊不能容忍。佛教的真、俗二諦的理論,似可說明寬恕未必違反正義原則,[1]意即寬恕不代表不懲罰,相對的懲罰是讓人知道行為之不當,而期待他依照正義、公平的道理來修正自己,如此的懲罰是出於慈悲,而把懲罰當作矯正而不是報復,可知善巧的懲罰乃具有意義的。正如達賴喇嘛所言,正義原則與慈悲及寬恕的實踐之間不存在衝突,正義是立基於慈悲。[2]相反的,當我們寬恕他人卻不考量正義與公平,此寬恕是不足的。
正如達賴喇嘛所指出,我們需要區分行為與行為主體的不同。[3]我們可以寬恕行為主體、原諒犯錯者,但不代表接受他的錯誤行為。因此,即便達賴喇嘛不會對中共強硬派人士生起憤怒和負面情緒,但卻也明確反對他們的作為;[4]此意味著我們仍需譴責不當行為,讓其他人清楚知道他或她做了什麼。
雖然基於正義的要求,種種惡行令人難以忍受,但我們仍可向犯錯者表現慈悲、表示我們的寬恕與寬大。如此,寬恕未必與「被動」、「消極」等混為一談,相反的從中表現出一個人的強大力量,甚至必要時採取有力的對抗措施,而可與寬容兼而有之,[5]只要這是在慈悲信念下所採取的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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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二諦理論的精神或可平衡正義與寬恕間的困境。在世俗諦層次上有正義的懲罰,將懲罰作為一種權宜的方法,在勝義諦層次上沒有人受到懲罰、沒有懲罰者,也沒有懲罰的行為。
[2] The
Dalai Lama, Beyond
Religion, Ethics for a Whole World, Boston: Mariner Books, 2012, p.
70. 因此,即使選擇寬恕,並不是說達賴喇嘛認同別人的不是(如中共佔領西藏及其所作的一切),只不過是培養更強大的慈悲力量,增進應對困難的能力。The Dalai Lama, The
Dalai Lama’s Book of Wisdom, London: Thorsons, 1999, p. 108.
[3] 行動/行為和主體/行為者的區別,參見Dalai Lama, Ethics
for a New Millennium, 106. And Beyond
Religion, Ethics for a Whole World, Boston: Mariner Books, 2012, pp. 68-69;
The Wisdom of Forgiveness, pp.
111-112.
[4] 如達賴喇嘛說:「在涉及錯誤行為的地方,可能需要採取適當的反制措施來制止。對行動者或那人來說,你可以選擇不憤怒、不生起仇恨。這就是寬恕的力量所在——而不去忽視那人的人性,但同時以清楚和堅定的態度來回應錯誤。」The Dalai Lama and Archbishop Desmond Tutu, Douglas
Abrams, The Book of Joy: Lasting
Happiness in a Changing World, New York: Random House, 2016, p. 234.
[5] 正如達賴喇嘛所說,這種寬容的程度遠非「被動」(或「消極」passivity)。正如他表示實踐耐心不意味只是屈服,而去接受任何人對我們做的事情;也不意味著遇到危害時,不採取任何行動。他認為耐心不應與被動混為一談。The Dalai Lama, Ethics
for a New Millennium, 10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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