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. 6. 11
Mon.
宗教的禍害!?
不管是「以情感之」或「感之以情」, 宗教信仰與情感/感情皆離不開關係,也因此不能純粹從理智的角度來設想,若以理智評論(甚至批判)信仰,恐有「稻草人謬誤」之失。
然僅以情感抉擇信仰,成之在情、敗之亦在情。在情感激發下,如何讓人不迷茫、不痴迷與盲目呢?
信仰原是為苦難提供慰藉,而不是重於知識探索,因苦入信、因信然後能知;但在知識人、科學家的心理卻是「先知後信」,如此而重於「解構」信仰,顯示情、理間的不同取徑。
在愚盲迷情促引下,宗教固然給了人們苦難慰藉,但人世間諸多苦難亦因宗教而起。「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」,宗教信仰亦可能是人生一種「禍害」;信教不過是「飲鴆止渴」,另一種形式的「執迷不悟」。
信仰寄託雖增進面對苦難的勇氣,轉移苦難情境,但有時只是某種自我麻痺。雖然信仰的美好,在於不管別人怎麼想、怎麼說,就那樣堅定的信著;但信仰的弊病,亦在於不管別人怎麼想、怎麼說,就那樣頑固的信著。
如今,宗教信仰所衍生的問題,不在於「不信」,而卻在於「太信」。如此,先做一個人,再來談信仰宗教,或才是正確之途,否則大談信仰卻忽略了身為人的本務,顯然已本末倒置;般若經教中的佛法立場,或也在針砭此「太信」之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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