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15日 星期五

人格上的代價

2018. 6. 8  Fri.
人格上的代價
人世間有許多誘惑、許多為難,尤其是義與利之間的兩難。

身而為人,每人都有一做人的「格」,近世以來所重的「人權」,背後所透顯的即是人性尊嚴;且不只是「人格」,國家有「國格」,僧人亦有「僧格」等。而當尊嚴與利益衝突時,且問我們是否願意降志辱身,討好或迎合利益帶來的好處?

證嚴法師三十多年前籌建花蓮慈濟醫院,有一日商豪捐兩億美金(當時折合約八十億台幣),但證嚴法師卻婉拒了,寧可委員們在大街小巷奔走募款,五元、十元點滴累積來蓋設醫院。

為何要如此辛苦呢?收下兩億美金不是更省時省力、自在輕鬆?一來「拿人手短」,若收下這筆捐款,未來醫院營運可能聽命於少數個人,而難以獨立自主、獨立運作,二來台灣都沒有善心人士,需要日人大筆出資建院?如此,證嚴法師幾經思量,還是辭退了這筆善款;這可說是守住尊嚴、守住格調的一例。

得到了錢、失去了格,可說以小換大;畢竟人不需因為私利而出賣自己靈魂,除非涉到公眾利益、大家的好處,有時自身靈魂被踐踏或可以接受(忍受)。

施明德坐牢25年,曾說「忍受苦難易,拒絕誘惑難」。在苦難中,生命韌性被激發,讓人保持在清醒狀態,不至於讓自己出錯、失格,而犯了人品及道德上的錯誤。相對於「生於憂患」,絕大多數人是「死於安樂」,因安逸而鬆懈,因鬆懈而落入禁區、掉入陷阱,一旦經不起人性考驗,失足就徒留遺憾了。

多數人(包括我)這一生雖不能有什麼偉大作為,但也要勉力守住做人的基本格調;在任何隱微處,時時謹記在心,自我提醒,以免付出了人格上的代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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