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1日 星期一

佛陀為何「無諍」?

2021. 2.28  Sun.

佛陀為何「無諍」?

「無諍」是佛教的精神,從中顯示佛教是愛好和平的宗教,但「無諍」不代表軟弱、鄉愿或一昧妥協,然究竟佛陀為何「無諍」? 

佛陀之「無諍」並不是無條件的,根據《瑜伽師地論》所說,只有在四種因緣條件下才「無諍」,否則可說是據理力爭、爭所當爭。 
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88云:「由四因緣如來不與世間迷執共為怨諍」,可知如來不與世間迷執共為怨諍,乃是有其因緣的,一旦人們起了邪知邪見,如來不免要提出諍言;而之所以「無諍」的四種條件,論中列為:「一者宣說道理義故,二者宣說真實義故,三者宣說利益義故,四者有時隨世轉故。」[1] 

首先,如果宣說的合於道理(或「合理」),即便不是「諸法實相」,但也可視為「善法」,因此如來以「一切他義即為自義故無所諍」。 

其次,若人所說為真實義,契應於諸法實相,這不只「無諍」,如來還與之共許,而亦說為無、亦說為有。 

第三,若所說得以利益眾生,即便不是對的,如來亦也「無諍」,視之為利他教化的方便。 

最後,隨順世間約定俗成的既有認知而「無諍」,尊重彼此之間的名言習慣、倫常規範,以作為溝通往來的憑藉。 

可知,佛陀之「無諍」不是無條件的,卻有明確的權衡尺度,唯有符於合理的、真實的、有益的、便利的等要件,佛陀才不與之爭,否則或應當「破邪顯正」,展現大雄無畏的勇猛精神。


[1] 初步猜想這四種因緣條件之宣說,不知可否以「四悉檀」架構略作詮釋對比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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