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

人文研究不應以考據為中心目的

2016. 6.13  Mon.
人文研究不應以考據為中心目的
日前翻讀林毓生院士多年前的訪談稿〈不以考據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〉(收在《思想與人物》一書);顧名思義,林毓生認為人文研究不應以考據為中心目的,他認為人文學科主要是研究人的學問,以及人與社會關係的學問,去了解:一、人是什麼?二、人為何而活?三、人與社會關係為何?

簡言之,林毓生認為人文研究的中心目的是尋找人的意義(in search of the meaning of life),凡離開此中心目的越遠,就越邊緣性,越不是人文研究的主題。

林毓生此說我頗有共鳴,回想當初我走向人文學科,確實是要尋找人的意義,甚至更廣泛的,去尋找生命及人生的意義;但現在的人文研究卻很少關心大格局的問題,學風轉趨保守,甚至過於學究,有人以「餖飣之學」稱之,不是沒有道理的,多半在文字、訓詁及聲韻等上鑽研,而少探究深刻的義理思想問題。

不以考據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,其中的人文研究包括佛學、中國哲學等我的研究領域,因此更具體的說,不以考據為中心目的之佛學研究,以及不以考據為中心目的之中國哲學研究,應該是佛學界暨中國哲學界可以相互提醒的。

吾人無意看輕考據學,相對的我認為這非常重要:首先我們必須透過嚴密的考證工夫,才足以抉發義理深度;其次考據工作實事求是,精細嚴密的埋首窮經,也著實令人尊敬。但人文研究不應以考據為主,而只能以之為輔,藉由考證考據俾益於思想的精緻化,如此之主、輔關係是我認為理想中的人文研究,我在博士論文《道與空性》即作此主張。

此外,我想林毓生強調不以考據為中心目的之人文研究,或是認為考據是「為學」,但人文研究更重要的關切應是「為道」──即尋找人的意義,可以說他試著把人文研究拉到一定高度,而不是僅停留在書本和文字上的工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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