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身範佛教」
佛法不需要人弘揚,但需要人親身示範。更恰當說,與其弘揚佛法,不如展演佛法,把佛法的好,用行動現身給眾生看。
佛法固然是一種信仰,但也是一種生命實踐,一門生命藝術;如同太極拳,未必需要刻意介紹,只要從拳術家的儀態、神情和氣色中,可看出太極拳的魅力。
同樣的,佛教的弘法師除了透過言語,身體力行反而更具說服力。如果一弘法師始終愁眉不展,一副「人生是苦」的模樣,不要說接引眾生學佛,別把人嚇跑就不錯了。
「花若盛開,蝴蝶自來」,一個宗教師倘若笑容滿面、容光煥發,或者談吐優雅、氣質出眾,自然而然吸引信眾親近追隨。
若自己無法從佛法中得到感動,又如何感動別人呢?若無法從佛法中得到喜樂,又如何令人信服此是離苦得樂之道?若無法從佛法中得到平靜,又如何讓人心生寧靜?
反之,唯有自己先受用,先蒙受法益,進而感染身旁有緣之人,才是最有效有力的見證方式。佛法之「度他」必須建立在一定「自度」的基礎上,意義也在於此。
近來embodiment (具身)的概念在學界不時被提起,令我想到「身範佛教」(embodied Buddhism)的可能。所謂的「身範佛教」,顧名思義以「身行」來展演佛法,大概有以下三點意義:一、強調個人經驗的重要,並在體驗中領悟佛法道理,二、反求諸己以身作則去「體現」佛法,三、重視立竿見影的實用性和實效性。
「身範佛教」或可和「入世(參與)佛教」(engaged Buddhism)相互輝映。「入世(參與)佛教」是一行禪師(Thich Nhat Hanh)所提出,他主張把佛教帶入生活之中,日常活動的一言一行都可以看到佛法的參與;爾後這樣的觀念延伸到社會改革,稱作社會參與佛教(socially engaged Buddhism),以佛教的精神和方法來從事入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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