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.7.7 Fri.
情理平衡
大學教育強調理智,理性是「對事不對人」,但我們一方面要「以理對事」,另一方面也要「以情待人」。對於客觀事實,包括行為、制度規章等,當嚴正嚴肅看待,不鄉愿、不和稀泥;但對於人與人之間,乃至有情動物、花草植物等,就必須帶點情義、情份。
如達賴喇嘛談「寬容」,是原諒犯錯的人,而不是接受他犯錯的行為,這即是人與行為分開思考之一例;但我們通常因為一個人犯了錯,或不合己意,就討厭這個人,乃至憎惡之。
人際之間的往來互動,多一點情感考量,這是菩薩心行的表現。但是菩薩談「慈悲」,又不能不顧及公平正義,以之為前提或基礎,否則善待一人的同時,卻又傷害另一個人,可謂是慈悲沒有智慧。如此,佛教的「悲智雙運」所重視的是情理平衡、情理圓融。
佛教之慈悲智慧,一如儒者之仁心義行,儒家「仁義」概念並列,也象徵情理間之協調。「仁」是不安不忍之心(「側隱之心」),代表一種情懷、情感,「義」是「羞惡之心」,對於善惡對錯的合宜抉擇,讓自己總是走在正道正途上。儒者以「仁」為「人心」、「義」為「人路」之「居仁由義」,都可說是情理平衡之一例。
人生的兩難或矛盾,經常是情理失衡,所謂「情來理無存」或「理來情無存」即是;同一件事用理性思考或用情感面對,手段、方法和結果往往大不相同。但如先前所說,如果對人多一點慈愛,多一些情感的包容與接納,才不會處處起爭執衝突,而善於與他人和解;而與他們和解、世界和解的同時,亦是與自我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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