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.7.12 Wed.
貧富的辯證
在這個世界上,有的人貧窮、有的人富有,在貧與富之間,證嚴法師分成了四種不同類型:富中之富、富中之貧、貧中之富、貧中之貧。
所謂「富中之富」是不只有充裕的經濟能力,還有充沛的愛心,樂於布施、樂於助人;「富中之貧」是雖然很富有,但不只吝於給予,同時欲求不滿,貪得無厭,多還有更多;「貧中之富」是雖然經濟拮据,但卻甘於淡泊且樂於分享,把自己有限的擁有和他人共享,看起來貧窮實則富有(「雖貧實富」);「貧中之貧」是不只貧窮,而且內心封閉,欲滿為患,不只是物質的貧,而且也是心靈的貧。
如果按照這樣的理解,「富中之富」是第一等人,「富中之貧」次之,「貧中之富」再次之,「貧中之貧」則最為低下;即便為我們不能成為「富中之富」,但也要勉力成為「貧中之富」,至於其它兩者則要戒之、慎之。
證嚴法師表示,「富中之富」可謂達到佛教的「福慧雙修」,讓福德善業及法身慧命形成一種良性循環;「貧中之富」是真懂「無相布施」的道理,亦即「布施」不在於錢財與物質給多的多少,而在於心意與誠懇的有無,一如「貧女供燈」的佛典故事;「富中之貧」的人,必須透過「教富濟貧」,使得他們不只是表面上、外相上的雍容華貴,而且是內在實質上的大富大富;至於「貧中之貧」則要「濟貧教富」,讓他們脫貧、轉貧為富,再使他們從手心向上成為手心向下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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