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25日 星期二

無奈的職業

2020. 8.20  Thurs.

無奈的職業

人生中有很多工作相當辛苦,勞苦功高,著實令人尊敬;但有些職業辛苦外卻也相當無奈,不時要去面對人性錯綜複雜的脆弱面與陰暗面,例如法官和律師等司法從業人員即是其一。

 

法官是面對人與人之間糾紛的仲裁者,然而不只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,而且是「清官難斷世間事」,也因此「誤判」有時是免不了的,再怎麼鉅細靡遺、再怎麼明察秋毫,還是「智者千慮必有一失」。

 

法律是依著「客觀」事證的所作所為判斷是非對錯,然而依佛法「意業為重」來說,心念動機的純正良善,才真正決定了一個人「業」;因此要法官扮演「神」一般的角色,幾乎是不太可能。

 

法官是「人」不是「神」,法官有作為「人」的限制,致使任何審判都有其不確定性,或至少難以完滿。而倘若法官扮演「上帝」,如「神」一般公正對待一切,面面俱到全盤掌握,法官不是累倒病倒、就是累死猝死。

 

一如法官刑期長短的審度衡量,究竟判四年和判五年有什麼不同呢?雖僅是一年之差,數字「一」看起來很少,但對受刑人而言卻是很久很長。但法官只能依著所掌握的證據,以及所知道的法條和判例,勉力說服自己如是量刑、如是判罪,也依說服自己的去說服原告、被告判決的結果。

 

可知「義」與「不義」之間的公平審判,難免有其限制。只不過法律雖有局限,但沒有法律做「第三方」的公斷,人與人之間的紛爭將更為混亂、更加擴大。

 

至於律師秉著職業良心伸張正義,維護受託人應有之權益,然而處心積慮攻防爭鬥,有時不只是辛苦、亦也相當無奈,尤其對於追求心靈平靜、嚮往人際和諧的人而言更是如此。

 

總之,法官作為人世間的仲裁者,毫釐無差不是件容易的事,律師為了人世間正義力爭到底,兩相傾軋也相當不得已。特別是和平愛好者卻直須面對種種不平,不管收入有多高、保障有多好,終究為無奈的職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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