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17日 星期一

「法念處」之哲學修煉

2020. 8.14  Fri.

「法念處」之哲學修煉

「法念處/住」的「法」(Dharma)淺白說是真理、道理,所指涉的大致不離「無常」、「無我」和「無生」之「三法印」,試著從事事物物的存在(即萬法/諸法dharmas)去觀察和體悟。

 

巴利聖典《大念處經》記載從五蓋、五蘊和六處中去「注意觀察諸法」,《大念處經》卷1:「彼如是生活,彼於自身注意觀察諸法,彼於他人注意觀察諸法,彼於自身他身兼顧注意觀察諸法,或觀察諸法之生起,或觀察諸法之壞滅,或兼察諸法之生起與壞滅。由於專心繫念而認清諸法無非是如其所念,如其所知而已。如是,彼生活會無所染著,於世間一切事物也無所執取。[1]

 

「法念處」涉及一個人的思想、觀念和見解等,端看是否能「如實知見事物本然」(seeing things as they really are; Skr. yathābhūtadarśana);巧合的是,哲學所強調的「智慧」,亦是關乎思想、觀念和見解,也因此「法念處」之修煉很哲學,或者「法念處」即是一種哲學修煉,目的是為了破除無明的妄執。

 

由「法念處」可看出佛法中的「哲學精神」,如我曾在拙文中提到:任何與智慧相關的,在佛法中不是擺第一位就是擺最後一位,足見智慧的優先性和關鍵性,如「八正道」之「正見」、「六度」之「般若度」以及「三學」之「慧學」等皆是,而今「四念處」之「法念處」亦然。

 

「法念處」之修學以及修學有成,大體是相應於「法行人」之根機,佛法亦是順著「見真實而得解脫」的印度文明傳統而開展,《般若心經》之行深般若、見五蘊空、度一切苦,也是同樣的觀念主軸,唯依觀智而度脫彼岸(「依智得度」)。


在基督宗教傳統亦有類似主張,如《聖經》記載耶穌基督說:「你當知真理,並讓真理帶給你自由。」(You shall know the truth, and the truth shall make you free. [John 8:32]),只是內容和方法截然不同(「因信得救」)。

 

哲學是愛智之學,佛教是覺悟之教;佛教之精神有哲學、很哲學,哲學之精神亦有佛教、很佛教。佛教與哲學之精神的最終乃通往同一個目的,也就是智慧的覺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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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(CBETA, ZW05, no. 48, p. 191, a12-17) 《雜阿含經》卷29:「若聖弟子有時觀無常、斷、無欲、滅,如無常、斷、無欲、滅觀住學,是聖弟子爾時法法觀念住異於法者,亦隨法比思惟,是名修安那般那念,滿足四念處。」(CBETA, T02, no. 99, p. 208, b9-13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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