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12/24 Sun.
把自己當乞丐
上星期到大陸開研討會,與我同住一房的是一個湖南吉首大學的老師。他與我年紀相仿(只比我大一歲),但幾次聊天中都讓我有不少收穫。
他雖然大我一歲,但依舊仍只是個「講師」,我問他說為什麼不提升等?他說在大陸很多時候「身不由己」,原來他一開始應聘到大學教書,所講授的是「馬克思」思想,如果要提升等當以此專業而撰寫相關論文。但由於他的興趣已轉到佛學研究,即便在職進修取得大陸名校佛教哲學博士學位,由於所寫的都是佛學,因此無益、也無緣於升等。
宗教在大陸還是有一定敏感性,因此他在學校不表明他是佛學專業,而以東方思想研究稱之。我看他似乎已抱定「終身講師」的心理準備,一輩子不提升等直到退休。
我問他是否心有不滿或不甘?他說大陸不像台灣重民主、自由和人權等,在大陸要習慣整個體制,但求人去適應它,而非體制來迎合某一個人。他還說把自己當乞丐一樣,人家給你什麼你就接受,哪有嫌棄的道理?相反的還要為自己能掙到一口飯吃心存感激呢!
這樣的「乞丐哲學」,大概是「老二哲學」的進階版,不只自願屈居於「老二」,更樂於委身為「最小」;人要是把自己縮小到最小,甚至視自己最為卑賤,就沒什麼好忿忿不平,沒有什麼「尊嚴」想去爭取。
在台灣,面對不公不義我們往往會揭竿而起,但專制政權下沒有那麼多公平正義,諸多不如意只能反求諸己,自我調適。這樣的「精神內轉」,讓我覺得他們是有智慧的,只要自覺心安、自感安足,不管外在隨順己意否,一樣都能過好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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