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.7.12 Tues.
外遇謬論
新聞報導海濤法師教導妻子如何面對丈夫外遇,雖然看起來是謬論,但也頗值得玩味。
海濤表示,把先生「外遇」一事當「假的」,就不會執著了,也不會痛苦。他的觀點可整理如下:
一、 把外遇當成假的,這是自己眼睛業障重。
二、 那女人是他前世的太太,所以本來就不是妳的。
三、 我們侵佔別人老公在先。
四、 妳的老公如同妳手上的舊鈔,別人以前都用過了。
五、 老公可以用就好,好比到你手上的鈔票一樣。
六、 「共用」老公是很正常的現象。(不能期待每次都想用新鈔)
七、 「外遇」是很普遍的,只是知道、不知道而已。(哪一個男人沒外遇?)
八、 一切當不知道就沒事,當成假的就OK!
這視頻我反覆看了多次,覺得頗有新意,當然也很有爭議。
過去我曾聽過一些宗教師對於「外遇」的開示,如要妻子自己檢討,是因為太太角色做不好先生才向外求,或要妻子愛他所愛,以及說先生多一個人照顧,自己要覺得慶幸等;上述說法雖有待商榷,但都沒有海濤法師來得勁爆。
過去我曾聽過一些宗教師對於「外遇」的開示,如要妻子自己檢討,是因為太太角色做不好先生才向外求,或要妻子愛他所愛,以及說先生多一個人照顧,自己要覺得慶幸等;上述說法雖有待商榷,但都沒有海濤法師來得勁爆。
特別是「鈔票」的譬喻最有意思了,老公就像鈔票一樣轉來轉去,哪一天因緣際會轉到自己手上。而鈔票到手,不管舊鈔、新鈔,都沒有差別,可以用就好,但必須知道它曾經屬於別人的,以後也可能不會是自己的;大家都在共用老公,好比在共用鈔票一樣。
只不過,鈔票一旦在我手上,我既是合法取得,此時此刻權限在我,我就是他的主人,不應輕易讓人剝奪(即便它曾經屬於別人);所以,看來鈔票這個譬喻仍有一定漏洞。
人與人之間合則來、不合即去,夫妻之間亦復如是。如果我是那個被外遇的妻子,我有兩條路可走:第一、一個男人好色,就不應當好財,因此我會要求他把名下財產都歸我管,然後放他自由。第二、你有條件找年輕辣妹,老娘亦當有本領找「小鮮肉」,大家各憑本事,誰怕誰呢?重點還是要把自身條件建設好……
人與人之間合則來、不合即去,夫妻之間亦復如是。如果我是那個被外遇的妻子,我有兩條路可走:第一、一個男人好色,就不應當好財,因此我會要求他把名下財產都歸我管,然後放他自由。第二、你有條件找年輕辣妹,老娘亦當有本領找「小鮮肉」,大家各憑本事,誰怕誰呢?重點還是要把自身條件建設好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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